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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在全国率先开展”律师评议律师”制度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9日作者:合肥晚报

    核心提示:在以往的法庭审判中,律师受当事一方的委托为当事方辩护,专业程度及业务水平不受第三方监管。而在新的听庭评议制度下,律师当庭的表现会被打分并形成量化的成绩,这种未经提前准备而获得的评分更能表现律师的真实水平。

  7月27日下午,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有关“容留卖淫“的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开庭审理中,辩护律师不仅扮演一个“辩护者“的角色,同时也是一个“被评议者“。

  被评议,律师事先不知道

  7月27日下午3点半,法庭正式开庭审判,几位来自合肥市律师协会和司法局律管处的工作人员走进法庭,坐上旁听席。而这一切,对于台上的辩护人来说,却事先毫不了解。记者发现,案件审理过程中,听庭席上资深律师评议员均手持打分器不时地在为承办律师打分。

  经过了解,记者得知,这些评议员都由律协各个专业委员会委派,来到法庭听庭并对承办律师进行专业评定和工作监督。他们打分的内容包括承办律师的语言表达、专业程度、现场表现等方面。

  量化考核律师,全国首次

  律师听庭评议制度是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首次引入的一种行业自律措施,是律师行业内部的自我评价、自我监督。而对律师当堂表现进行量化考核更是全国首次。

  评议员将根据承办律师在庭审中的表现独立评分,形成量化数据,而听庭评议结果将被通告到律师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这一制度是对承办律师业务质量的一种考核方法,也是我市对律师行业动态监督制度的又一次有力探讨,使对律师监督和惩戒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以往的法庭审判中,律师受当事一方的委托为当事方辩护,专业程度及业务水平不受第三方监管。而在新的听庭评议制度下,律师当庭的表现会被打分并形成量化的成绩,这种未经提前准备而获得的评分更能表现律师的真实水平。

  “律师辩护本身是一件十分主观的事,没有什么具体标准可以评定律师的专业质量。而对律师的这种量化考核制度是一种极具创新的考核方式,可以真实地反映出律师的业务水平。“

  合肥市司法局律管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方法无疑会刺激律师的工作积极性,督促律师更认真地为法庭辩护做准备,避免出现律师光拿钱不干事的情况,也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年轻的律师也能通过这种考核证明自我,提升自己。“